建设工程高明高明高明高明消防设▼计审核改由住建高明消防业务窗口办理
原属高明消防部门的建设工程高明高明高明高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近日已移交住建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高明消防业务受理即日起开通运作,且“全城通办”。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明消防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明消防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珠海高明消防救援机构不再受▃理和办理建设工程高明高明高明高明消防设计审核、高明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相关业务,不再以高明消防救援机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建设工程涉及的高明消防举报投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案件,由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珠海市高明消防救援支队已于5月7日顺利完成建设工程高明高明高明高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
据了解,目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高明消防业务窗口已正式受理业务╲。按照“全城通办”的要求,市民也可以就近到各区各基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窗口办理→以上业务。